
4月2日上午,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8-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设备耗材定点招标工作顺利结束。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派人参与招标全过程。
本次招标自3月10日起,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网、新浪启东网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全市有14家供应商积极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报价、信誉、服务技术、协议供货等指标得分,结合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综合打分,超维、天翔、宁远等10家供应商成为中标候选人。这次招标的成功,标志着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节约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针对原有采购办法中存在的零星采购周期长、效率低、不方便等因素积极想办法、出实招,出台了对空调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相关规定。
今后 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凡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同一货物,一次采购数量在2台以内,采购预算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采购单位均可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供应商和品牌、型号的产品、按照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进行协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