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宏华大道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将本工程的投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 工程量清单第300章路面中312-2-aHPB235原工程量778kg现改为工程量13803kg;312-2-bHRB235原工程量25305kg现改为工程量12280kg。
2、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入库且已公示核实的投标人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入库但未经公示核实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项目经理随带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3、招标文件P36页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表格现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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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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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功率及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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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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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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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灰碎石拌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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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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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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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灰碎石摊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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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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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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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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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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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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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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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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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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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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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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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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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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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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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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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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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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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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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式混凝土拌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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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5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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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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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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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土拌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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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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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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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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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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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5、本补充通知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中心备案。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