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经研究,吕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招标人由“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更改为“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由 “吕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更改为“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工程”。
二、本补充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下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