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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开发区路灯维修养护工程补充通知

2010-01-28
 

开发区路灯维修养护工程

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

一、开发区路灯维修养护工程招标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维修工程量没有明确。是否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报价?

答:工程清单总说明中已明确。

2、问:招标文件中未说明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是否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答: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

3、问:电力工程师大多为外聘人员,无本单位养老证明,可否由电力助理工程师或高级技工代替?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8中项目内容由原“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力工程师、高空操作人员、电工操作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变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空操作人员、电工操作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问:本工程是养护工程,为什么还有3年的质保,难道是养护6年?

答:养护质保共3年。

5、问:该工程招标文件中只有路灯养护工程量清单而无路灯维修工程量清单,如何计算路灯维修工程量?

答:已有,请仔细核查。

二、本招标答疑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后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章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