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二类疫苗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受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启东市二类疫苗进行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厂商参加报名。
一、报名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药品经营许可证
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 生产厂家授权书
7. 授权委托书
8. 药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9. 进口药品注册证(只限进口药品)
10. 南通市其它县市区该产品的进价证明
11. 投标价、零售价,出厂批发和最高零售价物价批文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质量保证
1、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2、所供疫苗必须提供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进口疫苗还应提供进口通关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出具质量保证书。
4、供货渠道正规,冷链完善,供苗及时。
5、无质量不良记录。
6、未在启东使用过的疫苗(含剂型改变)必须在南通地区其它疾控机构使用和近期供应价证明,质量可靠,服务良好,无不良反应记录(由南通地区其它疾控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三、服务要求
1、在规定的时限内冷藏运输供苗,手续齐全;
2、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有不明原因造成的疫苗破损缺支,由供货方负责调换、补给;
3、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供货方负责回收剩余疫苗;
4、因接种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全额承担(包括疾控机构处理纠纷相关费用),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承担疫苗的推广宣传费用。
6、在疫苗销销售过程中供应商与接种单位直接发生业务联系,视为违规行为。
四、有关说明
1、同一产品报价及中标价不得高于供应给南通市其它县(市)区的价格,一经发现,拒付所有疫苗款。
2、出现过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副反应、有违规行为的、以前中标后无货供应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3、公认的质量可靠、效价高、副反应小、信誉好的单位优先中标以外;江苏省或南通市疾控中心推荐使用的(提供材料)及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产品优先,相同条件以价格低的优先;以上产家不生产需在其它产家选择的产品,以科技含量高、质量可靠者(提供材料)优先,无法比较的以价格低者优先;相同条件的可根据科室和接种单位对疫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评价决定。
4、同一产家生产的产品既有一类疫苗又有二类疫苗的,二类疫苗不再中标。
5、口服免疫胶囊需提供卫生部或中华预防医学会、省卫生厅或省医学会推荐使用的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 28日上午8:30
开标时间:2010年1月 28日上午8:30
六、投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内三楼)。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0513--83349432 83305446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本次招标疫苗明细:
1、 狂犬疫苗(进口、国产)
2、 水痘疫苗(进口、国产)
3、 乙肝疫苗(国产、进口)
4、 HIB(国产、进口)
5、 甲肝灭活(国产、进口)
6、 麻风腮(进口)
7、 23价肺炎(进口、国产)
8、 兰菌净
9、 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10、 口服免疫胶囊
11、 灭活脊灰疫苗
12、 疫苗接种医用贴
13、 乙脑灭活疫苗
14、 A+C型脑膜炎结合疫苗(进口、国产)
15、 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