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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调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认定的公告

2008-05-27
 

关于空调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2008年政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启政办发[2008]10号)的规定,对空调类零散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受启东市财政局委托,采用资格认定的办法确定空调协议供货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按时进行资格申报。

一、协议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经营地点:启东市境内;

3、具有相应的销售资质和供货能力;

4、具有所供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护能力;

5、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2008527-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信息科(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13833503328334029183305446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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