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启东市土地开发复垦公司的启东市2008年度东海镇土地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南通江海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启东市东海镇
(2)工程规模:吹沙平整约100万方,河道疏浚约50万方,进排水闸10座。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年8月初至2008年9月底(C标2008年8月初至2008年10月底)
(4)工 期:约为60个日历天(C标约为90个日历天)。
(5)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分五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吹沙平整(南区)约50万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B标段:吹沙平整(北区)约50万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C标段:进排水闸10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D标段:河道疏浚(南区)约25万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E标段:河道疏浚(北区)约25万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五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
(9)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1)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7、申请人于2008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报名,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提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和表式可从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报名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并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及证明材料。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按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苏建招(2006)372号]规定执行。
9、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土地开发复垦公司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13057072600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江海北路990号
联系人:施娟 联系电话:83212792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10日。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2008年7月3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启东市2008年度东海镇土地开发项目
招 标 人:启东市土地开发复垦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江海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日 期: 2008年7月3日
一、 总 则
1.鉴于启东市土地开发复垦公司作为拟建启东市2008年度东海镇土地开发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伍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允许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 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
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5.本工程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五、 利益冲突
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7.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08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送达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信息大厅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联系人:施娟,电话:0513—83212792,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8.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
1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规定所需提交的资料。
21.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本工程一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4.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4.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4.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按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苏建招(2006)372号]规定执行。
26.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7.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8.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9.《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0.《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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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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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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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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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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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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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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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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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07年度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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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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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经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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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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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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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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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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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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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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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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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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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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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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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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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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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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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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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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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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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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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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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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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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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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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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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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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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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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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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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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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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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建造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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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企业与建造师双方签订的,并经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鉴证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建造师缴纳的2007年度及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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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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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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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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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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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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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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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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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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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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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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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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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或在建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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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企业在建的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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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启东市2008年度东海镇土地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启东市东海镇
建设规模:吹沙平整约100万方,河道疏浚约50万方,进排水闸10座。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结构类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8月初至2008年9月底(C标2008年8月初至2008年10月底)
工期:约为60个日历天(C标约为90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