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的2010桥梁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合作镇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工 期:120日历天(含节假日)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必须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9)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请于2010年8月6日8:00—11:00,到合作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标段售价300元。
6.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0 年 8 月11 日 8 时 3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合作镇镇政府三楼投标箱内,并在2010 年 8 月11 日 8 时4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管向华 联系电话:13706284690 邮编:2262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8月6日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