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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监察局、财政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关于对空调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协议采购的通知

2008-04-25
 

 启采招发 [2008] 2号

市各政府采购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节约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的实际,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做法,经研究,决定对计算机、打印机(含数码一体机)、复印机、空调等项目的零散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制度

协议供货是指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统一确定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加以明确,并以公告形式将协议供货相关内容告知采购单位,各采购单位在协议范围内自行进行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计算机、打印机(含数码一体机)、复印机、空调等同一货物,一次采购数量在2台(含2台)以内,且采购预算总价不超过20000元。

    三、协议供货品牌与价格

采购单位应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供应商和品牌、型号的产品中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实际价格以各采购单位询价后的成交价。

为了使各采购单位能及时了解协议供货的品种、型号及相应的最高价,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财政局将通过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网、启东市党政网等渠道,公告相关的内容。

    四、协议采购的组织

各采购单位必须成立询价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数为三人以上,并有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采购小组名单于4月底前报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

    五、采购的程序

    1、协议采购通知单。协议采购通知单由财政局采购科按程序开具。

2、询价。采购单位根据协议采购通知单,确定所购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在协议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形成记录(协议采购记录单样表见附表)。

3、货物验收。采购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并签发采购项目验收单。

    4、采购记录备案。各采购单位必须把采购小组的采购记录向市财政局采购科进行备案。

    6、结算。按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单位须提供供应商的正式发票和采购单位签发的验收单、协议采购记录单,报财政局采购科审核后结算。

六、监督与检查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协议供货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采购单位不得将超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不得向协议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协议供货商应切实履行协议供货服务承诺,不得私自更换产品品牌配置;采购单位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严禁在协议过程中弄虚作假。

    在协议采购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没有履行协议供货承诺,出现违法违约情况的,除按规定作相应的处理外,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其协议供应商的资格。采购单位有违反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启东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记录单

       启东市监察局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政府采购    通知

抄  报: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抄  送: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委会成员单位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综合科     2008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 220 份

附表:

启东市政府采购 协议 采购记录单

根据启财 购协议 200      )号通知书要求,我单位对           

              项目实施了采购,批准预算           元,实际采购额               元。

采购情况说明

(注:本栏内容主要记录采购小组进行询价采购过程的情况。)

中标供应商名称

(全  称)

采购 小组 人员 签字

(必须三人以上)

单位 纪检监察人员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