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采招发 [2008] 2号
市各政府采购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节约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的实际,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做法,经研究,决定对计算机、打印机(含数码一体机)、复印机、空调等项目的零散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制度
协议供货是指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统一确定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加以明确,并以公告形式将协议供货相关内容告知采购单位,各采购单位在协议范围内自行进行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计算机、打印机(含数码一体机)、复印机、空调等同一货物,一次采购数量在2台(含2台)以内,且采购预算总价不超过20000元。
三、协议供货品牌与价格
采购单位应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供应商和品牌、型号的产品中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实际价格以各采购单位询价后的成交价。
为了使各采购单位能及时了解协议供货的品种、型号及相应的最高价,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财政局将通过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网、启东市党政网等渠道,公告相关的内容。
四、协议采购的组织
各采购单位必须成立询价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数为三人以上,并有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采购小组名单于4月底前报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
五、采购的程序
1、协议采购通知单。协议采购通知单由财政局采购科按程序开具。
2、询价。采购单位根据协议采购通知单,确定所购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在协议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形成记录(协议采购记录单样表见附表)。
3、货物验收。采购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并签发采购项目验收单。
4、采购记录备案。各采购单位必须把采购小组的采购记录向市财政局采购科进行备案。
6、结算。按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单位须提供供应商的正式发票和采购单位签发的验收单、协议采购记录单,报财政局采购科审核后结算。
六、监督与检查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协议供货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采购单位不得将超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不得向协议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协议供货商应切实履行协议供货服务承诺,不得私自更换产品品牌配置;采购单位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严禁在协议过程中弄虚作假。
在协议采购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没有履行协议供货承诺,出现违法违约情况的,除按规定作相应的处理外,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其协议供应商的资格。采购单位有违反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启东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记录单
启东市监察局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政府采购 通知
抄 报: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抄 送: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委会成员单位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综合科 2008年3月13日印发
共印 220 份
附表:
启东市政府采购 协议 采购记录单
根据启财 购协议 200 ( )号通知书要求,我单位对
项目实施了采购,批准预算 为 元,实际采购额 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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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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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栏内容主要记录采购小组进行询价采购过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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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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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小组 人员 签字
(必须三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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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纪检监察人员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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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