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2004年8月28日,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及交易所正式成立。我市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机构设置由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三大块组成。 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交易活动中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负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章制度的制订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严格按交易规则和程序具体操作。我市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是由建设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局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办公室合并而成,原有的招投标操作机构全部予以撤销,其人员和编制全部划转到新组建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监察2个科室。交易所为管理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内设信息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核定编制12人,其人、财、物统一由中心管理。
    2010年5月7日,根据《中共启东市委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启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发[2010]6号),设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编制。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其主要职责:
    (1)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含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 研究和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机制,规范全市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市场。
    (2)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纠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查处违反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协调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专家评委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对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后续监管。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内设3个机构。综合管理科(监察室)、法制科、监督科。
    核定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长(主任)3名。